2023-2024赛季全国越野滑雪锦标赛暨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越野滑雪资格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

2023年12月23日-30日

(二)比赛地点: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滑雪场

二、比赛项目

(一)公开组

1.男子:双追逐(15公里传统技术+15公里自由技术)、个人短距离(传统技术)、15公里(间隔出发自由技术)、团体短距离(自由技术)、50公里集体出发(传统技术)、4×10公里接力(2传统技术+2自由技术)。

2.女子:双追逐(7.5公里传统技术+7.5公里自由技术)、个人短距离(传统技术)、10公里(间隔出发自由技术)、团体短距离(自由技术)、30公里集体出发(传统技术)、4×5公里接力(2传统技术+2自由技术)。

(二)青年组

1.男子:个人短距离(传统技术)、10公里(间隔出发自由技术)、4×5公里接力(2传统技术+2自由技术)。

2.女子:个人短距离(传统技术)、10公里(间隔出发自由技术)、4×5公里接力(2传统技术+2自由技术)。

三、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人员范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体竞字〔2022〕196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

(二)年龄规定

青年组: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三) 运动员年龄资格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四、参加办法

(一)赛事报名不限制人数,同一名运动员选择公开组或青年组1个组别参赛。

(二)通过十四冬体能测试。

(三)每个参赛单位限报男子和女子各1支队伍参加对应组别(公开组和青年组)的团体和接力项目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际雪联最新《越野滑雪国际竞赛规则》,涉及抽签的比赛项目,具体方法由技术代表确定。

(二)集体出发和团体项目没有并列成绩,具体名次由影像分析决定。

(三)运动员比赛时的器材等所有装备,必须符合国际雪联关于越野滑雪比赛器材的有关规定。

(四)运动员比赛时的服装,必须符合国际雪联关于越野滑雪比赛服装的有关规定,同一参赛单位比赛服需统一,比赛服设计图需要提前提交审核。

六、十四冬资格获取

(一)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越野滑雪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参加资格赛。

(二)国家选派参加2023-2024赛季重大国际比赛运动员,参照《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越野滑雪竞赛规程》第三条(二)决赛中第3款执行。

(三)公开组及青年组各单项前50名获得十四冬决赛阶段相应组别的对应单项的参赛资格(参赛人数不足50人的,末位淘汰最后1名)。获得公开组资格的运动员需同时达到最低参赛标准,方可参加十四冬决赛阶段的比赛。

(四)参加十四冬各单项比赛应在资格赛到达如下最低参赛标准:

1.公开组-男子

(1)个人短距离(传统技术):3’15”00

(2)15公里(间隔出发自由技术):40’00”00

(3)双追逐(15公里传统技术+15公里自由技术):1:30’00”00

(4)50公里集体出发(传统技术):2:45’00”

2.公开组-女子

(1)个人短距离(传统技术):3’50”00

(2)10公里(间隔出发自由技术):29’30”00

(3)双追逐(7.5公里传统技术+7.5公里自由技术):55’00”00

(4)30公里集体出发(传统技术):1:45’00”00

青年组不设最低参赛标准。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填写《十四冬越野滑雪资格赛报名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11月23日中午12:00前报体育总局冬运中心及赛事组委会,具体信息如下:

体育总局冬运中心

联 系 人:王淳、周嘉琳

联系方式:010-88318764

赛事组委会

联 系 人:赵润扣

联系方式:13154744884

电子邮箱:shisidongcc@163.com

(二)报到

各参赛队员请于2023年12月20日中午12:00前报到。报到时需交验的相关材料:

1.身份证;

2.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少于30万人民币)证明。

(三)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领队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奖励前8名,参加比赛的人(队)不足奖励名额的,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奖励。

(二)获得各项目前3名的,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获得其它名次者只颁发奖励证书。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条件另发。

九、经费

各参赛队和参赛选手须自行承担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

十、保险

所有参赛单位相关人员必须自行或由其参赛单位购买意外伤害险等保险,方可参加赛前训练和比赛。保险期间应覆盖整个赛事期间(从报到之日起至竞赛规程规定离开之日止),运动员或参赛单位必须在报名时提交保险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一、技术官员

技术代表、竞赛长、裁判员由总局冬运中心统一选派,裁判员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二、申诉

如果参赛单位对运动员的成绩和判罚等方面有异议,须在比赛非正式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提起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附佐证材料,同时以现金形式上交1000元仲裁费,仲裁胜诉后退回)。

十三、反兴奋剂要求

参赛队严格按照《体育总局冬运中心关于规范2023-2024赛季赛事反兴奋剂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相关工作。(https://www.sport.gov.cn/dyzx/n5169/c25886921/content.html。)

十四、其它

本规程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反兴奋剂背景审查表.docx

2.全国越野滑雪锦标赛报名表(个人).docx

3.全国越野滑雪锦标赛报名表(单位).docx

4.全国越野滑雪锦标赛比赛服设计图样(示例).docx

 

冬运中心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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